根据市国资委的《关于落实国企租金减免扶持政策的工作指引》文件精神及我公司《实施细则》,现将租金减免结果情况公示如下:
序号 | 座落地址 | 面积(㎡) | 承租对象 | 租赁期限 | 减免金额(元) | 减免方式 | |
个体工商户名称 | 经营者 | ||||||
1 |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西路204号四达大楼一层 | 58 | 温州市鹿城区松台金颖颖餐饮店 | 金颖颖 | 3年,即从2021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19日止 | 7875 | 下一期租金中抵扣 |
2 | 温州市信河街1号一楼大堂旋转梯边 | 35 | 温州市鹿城区松台郑洁酒行 | 郑洁 | 5年,2021年8月26日起至2026年8月25日止 | 13750 | 下一期租金中抵扣 |
3 | 温州市信河街1号二楼东面工作间 | 43.84 | 温州市鹿城区松台郑洁酒行 | 郑洁 | 3年,2021年10月25日起至2024年10月24日 | 6247. 25 | 下一期租金中抵扣 |
4 | 温州市鹿城区百里东路69号一楼-109室 | 29.65 | 温州市鹿城区市中杨小里五金轴承店 | 杨小里 | 3年,2022年4月5日起至2025年4月4日止 | 5575 | 下一期租金中抵扣 |
本公示期时间为5个工作日,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,请与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反映。监察室电话88160019,华侨饭店联系电话88086908。
温州华侨饭店有限公司
2022年5月29日